近日,記者根據市民提供的線索採訪發現,個機車借款別網吧內常有身穿校服的中小學生等未成年人出入,而網吧的經營管理者不但不阻止,反而提供“臨時身份證”,為未成年人到網吧上網、玩網絡游戲提供便利。
   網站優化多花錢就能“無證上網”
   昨天下午,記者以上網者的身份來到河東區八緯路直沽園小區底商的一家網吧,當記者表示忘帶身份證時,網吧的管理者立即表示,他能用自己的身份證幫記者開個“臨時身份證情趣用品”的賬戶上網,不過每小時要多付0.5元,他邊說邊給記者一張上網憑條。
   本市從2003年就開始實行實名上網登記制度,規定經營單位須對上網消費者的身花店份證等有關證件進行核對、登記,並記錄有關上網信息。按照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》規定,網吧應將上網消費者登記內容和上網信息記錄備份保存不少於60天。對此,市民劉先生表示,“臨時身份證”讓上網實名制形同虛設。
   中小建築設計學生隨便進入
   採訪中,記者看到先後有五六名身穿校服的學生來到網吧,網吧管理者為他們都開了“臨時身份證”的賬戶。一名學生對記者說,他是附近某中學初中二年級的學生,每周二下午放學早,就與同學到該網吧來“過網癮”。“這個網吧不需要身份證,網管用別人的身份證讓我上網,對我來說比較‘安全’。”另一名高中一年級的學生也表示:“因為未成年,到過多家網吧上網都被拒絕,但這家網吧接納我們,所以我經常來。”隨後,兩名學生玩起了網絡射擊游戲,電腦畫面很是暴力血腥,而兩名學生則不時發出喊叫和咒罵聲。
   家長擔憂孩子會變暴力
   學生家長劉女士說,她上小學五年級的兒子總是和同學偷偷去網吧玩游戲,“一次,我晚上9點到網吧去找他,看到他正在和幾個學生玩游戲,屏幕上不時出現血腥的畫面,我擔心他會因此變得沒有親情感或很暴力。”
   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》明文規定:網吧、電腦休閑屋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,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。違者可給予警告並處1.5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業整頓,直至吊銷其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。被訪家長希望本市文化行政部門、公安機關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及時糾正個別網吧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的行為。  (原標題:個別網吧沒能“把住門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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